张采萱好久没到张家,大半年过去,和以前看起来也没什么不同,一进门就看到了张进福,他点点头算是打招呼,采萱来了 。 胡彻一开始真的只跑两趟,砍回来的树也不大,只手腕大小,对上张采萱和秦肃凛疑惑的眼神时,他表示自己没力气搬不动。 青菜这东西长得最快,天气合适的话,从下种到能吃只需要半个月,而且对温度也不是很强求,都城那边现在就有一点都不稀奇。 看他表情,张采萱就知道他的想法,大概是觉得他多做一些,她这边就能少做一点了。忍不住道:我们俩就这么多地,还是荒地,有没有收成都不一定,不用这么费心的。 张采萱正盘算着是不是随大流收拾后头的荒地出来洒些种子,就算没有收成,拔苗回来晒成干草喂马也好。那马儿去年到现在可就靠着干草喂的。 两人慢悠悠往上,顺路就看看路旁林子里的土还在不在,到了昨天救下谭归的地方时, 已经是午后,张采萱照旧去昨天的地方挖好了早就看好的土, 秦肃凛则跑去将昨天留下的痕迹清理干净,周围树叶和地上有些血迹,这对他们可不好,如果真的有人来追踪到这边, 看到一旁他们挖过土的痕迹, 难免不会查到他们身上来。 这就是社会风气和从小受到的教养不同了,当下的女子确实能坦然让夫君照顾,甚至男人养不起家还要被看不起。 那人先还清醒,路上昏昏沉沉睡去,到村西时又醒了过来,秦肃凛将他背到了最里面的闲着的屋子,放在床上。又起身出去拿了伤药进来,帮他上了药,用布条缠了,那人已经痛得冷汗直流,道:我名谭归。 杨璇儿慢慢往前走,采萱,你惯会跟我玩笑。 好看是很好看了,就是可能有点冷。还有,这林子里这样的衣衫走起来就有点难,不是勾了这边就勾了那边,杨璇儿却似乎已经习惯,走得极慢,耐心的将勾住的地方取下。